福建省商務廳等9部門聯(lián)合印發(fā)了《福建省2026年汽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》,宣布了一系列針對個人消費者的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。根據(jù)細則,2026年福建省將對個人消費者出售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行為給予一次性補貼。申請補貼的舊車需在2025年1月8日前已登記在申請人名下,且在此期間未辦理過轉讓登記。實施細則明確,每位消費者在2026年政策實施期間只能選擇享受一次報廢更新或一次置換更新補貼。補貼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85%和15%比例共擔,申請審核通過后原則上30個工作日內兌付。
本次補貼分為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兩類:
報廢更新補貼:個人消費者報廢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,可按新車銷售價格的12% 獲得補貼,最高不超過2萬元;報廢舊燃油車并購買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,按車價10% 補貼,最高1.5萬元。需注意的是,報廢新能源車再買燃油車不在支持范圍。
置換更新補貼:對于通過轉讓舊車購買新車的消費者,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按車價8% 補貼,最高1.5萬元;購買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按車價6% 補貼,最高1.3萬元。
在省級補貼基礎上,福建省內多地還推出地方性促消費活動。以寧德市為例,該市于2026年2月1日至2月28日開展新春汽車促消費補貼活動,對在中心城區(qū)購買新車的個人消費者,按車價分檔給予額外補貼。其中,購買30萬元以上新能源乘用車,可獲地方補貼5000元;購買20萬至30萬元新能源車補4000元;10萬至20萬元補3000元;5萬至10萬元補2000元。燃油車補貼標準略低,30萬元以上補4000元。該活動補貼總數(shù)不超過1500輛,按申報順序先到先得。若消費者同時享受國家報廢更新補貼(最高2萬)、地方購車補貼(最高5000元),疊加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政策(約2.5萬元),換購新能源乘用車累計最高可節(jié)省約5萬元。業(yè)內人士分析,此次福建“國補+地補+稅減”的多重刺激,將有效拉動節(jié)后汽車消費市場,尤其是推動新能源汽車滲透率進一步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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